關鍵詞:蘇州物業 發布時間:2024/6/14 15:35:10 來源:蘇州蘇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
近日,來自蘇州工業園區翰林路1號小區業主陳先生向揚子晚報/紫牛新聞記者反映,他所在的小區物業公司在管理服務中暴露出諸多問題,為此,小區業主委員會決定召開業主大會,就物業公司的去留問題進行公開投票表決。然而,由于斜塘街道和海德社區的干預,*終僅“是否對物業公司進行續聘”的議題得以成功上線進行表決,而關于“是否解聘并招標新物業”的議題未能得以表決。陳先生認為,斜塘街道與海德社區的舉動阻礙了物業解聘的進程。蘇州物業管理
蘇州工業園區斜塘街道海德社區居民委員會主任孟穎回應稱,為避免決策過程變得過于復雜從而引發不必要的爭議,因此不建議將物業續聘與解聘這兩項關鍵議題同時列入翰林路1號小區業主大會表決議程。
因物業服務不到位,業委會決定對物業續聘、解聘進行表決
陳先生向記者介紹,位于蘇州工業園區的翰林路1號小區建于2012年,多年來一直由蘇州工業園區建屋物業發展有限公司(下稱建屋物業)提供物業管理與服務。近幾年,建屋物業在小區安保、消防、衛生等物業管理服務中暴露出許多問題,多次引發居民不滿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九百四十六條的相關規定,“業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決定解聘物業服務人的,可以解除物業服務合同。”為提升翰林路1號小區物業管理水平,2023年9月,翰林路1號小區依法選舉產生了翰林路1號小區第二屆業主委員會,負責物業續聘、解聘相關事宜。
2月27日,翰林路1號小區業委會啟動了有關《物業合同》續簽的民意調查,對翰林路1號小區居民續簽建屋物業的意愿進行摸底排查。記者從翰林路1號小區業委會公布的民意調查結果中看到,截至3月3日,共有458戶業主參與投票,其中,309戶(69.28%)居民贊成發起解約投票,112戶(25.11%)戶居民贊成基于新合同條款續簽投票,25戶(5.61%)居民贊成保持現狀。
經過充分討論,翰林路1號小區業委會計劃于5月11日召開翰林路1號小區業主大會,提交包含物業續聘與解聘在內的共計12項重要議題,以供全體業主進行審議和表決,旨在更好地推進小區治理和物業服務的優化。
4月26日,翰林路1號小區業委會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,向翰林路1號小區全體居民公示了業主大會相關事宜。當天,翰林路1號小區業委會便收到了蘇州工業園區斜塘街道的指導建議,斜塘街道表示,物業的“續聘”與“解聘”不應同時進行投票表決。
據了解,自2020年起,蘇州市工業園區規劃建設委員會開發上線了“家園區”APP,轄區內的業主可通過該APP對業主大會的議題進行便捷投票。然而業主大會的決策議題在上線“家園區”APP之前,必須經過社區的嚴格把關與審核。在5月11日業主大會召開當天,海德社區居委會通過了“是否對物業進行續聘”議題的上線申請,而拒絕將“是否同意對物業進行解聘,并授權業委會公開招標選聘新物業”的議題納入此次業主大會的表決范圍。此舉引起了翰林路1號小區業委會和部分業主的關注與討論。海德社區居委會隨回應稱,遵循上級的指導意見,在物業續聘議題表決不通過之后,再啟動解聘投票流程。
然而,翰林路1號小區業委會對此持有不同看法,他們認為“是否對物業進行續聘”與“是否同意對物業進行解聘,授權業委會公開招標新物業”是兩個獨立且可以并行考慮的議題。業委會認為,同時考慮續聘當前物業公司和準備解聘的相關程序,能確保在老物業撤出小區后盡快銜接新物業公司。
翰林路1號業委會提到了蘇州某小區的成功先例,該小區曾同時發起關于續聘與解聘的投票。5月11日,翰林路1號小區業委會發函提請海德社區將“是否解聘物業并授權業委會公開招標新物業”一項議題上傳“家園區”APP。
社區居委會:“物業續聘”與“物業解聘”同時上線,違反“一事一議”原則 蘇州物業管理
5月21日下午,記者來到了海德社區居民委員會了解情況。海德社區居民委員會主任孟穎表示,海德社區及其指導單位始終積極支持業主委員會的各項工作。在深入考量之后,海德社區居委會認為“續聘當前物業公司”的議題與“解聘當前物業并授權業委會公開招標新物業”的議題應視為兩個獨立的決策事項,兩個議題同時表決違背了“一事一議”的原則。
孟穎認為,兩個議題代表了兩種不同的選擇方向,因此需要分別進行討論和表決,以確保業主意愿得到充分尊重和體現。因此,基于這一考慮,社區決定暫不通過兩項議題同時投票表決的申請,旨在簡化決策過程,確保每個議題都能得到充分的討論和審議,從而避免可能引發的爭議。
江蘇蘇燁輝律師事務所律師盧魁認為,翰林路1號小區業委會與斜塘街道、海德社區產生分歧的根本原因在于對“物業續聘”與“物業解聘”能否同時進行的認知差異。一方面,業委會認為可以同時考慮續聘當前物業公司和準備解聘、公開招標的相關程序,確保在物業公司更替時,新物業公司盡快上崗為小區居民提供服務。另一方面,斜塘街道和海德社區持有更為審慎的觀點,認為同時進行續聘和解聘物業操作可能帶來不必要的糾紛。
盧魁介紹,根據相關法律法規,在業主自治的框架下,業主大會根據既定的議事規則,有權自主確定需要討論和表決的議題。這一過程中,業主大會充分尊重業主的意愿和利益,確保各項議題符合法律法規和社區治理的要求。與此同時,街道和社區作為基層管理機構,在業主大會的運作中發揮著重要的指導和監督作用。“為了解決這一分歧,各方需要進一步加強溝通和協商,尋求一個既能保障業主利益又能符合法律法規的解決方案。”盧魁說。
據了解,海德社區居委會已就物業續聘與解聘的相關事宜向翰林路1號小區業委會復函。記者從陳先生處獲悉,翰林路1號小區業委會已就復函內容與海德社區居委會達成了一致意見。雙方商定,在物業續聘投票結果明確后,再根據結果決定是否啟動物業解聘及公開招標新物業的相關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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